定点药店改变医药零售规则


【文章推荐】中国医药经济研究中心首席顾问   牛正乾

【原文出处】医药经济报 7月11日

  定点药店改变医药零售规则

  陈海荣

【作者简介】陈海荣广东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医药经济报特约评论员、中国医药报特约撰稿人。他曾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羊城晚报、中国药业杂志等媒体发表行业相关文章三百余篇约40万字。


  新的社保年度开始了。伴随着火热的盛夏,各大中心城市陆续传来医保定点药店队伍壮大的利好消息,令业内人士为之振奋与鼓舞。

在医药零售市场沉闷的季节里,社保改革深化、医保体系建立,无疑如同一声惊雷。社保改革对医药零售业成长如同霏霏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医保体系的积极作用突出体现在:行业内对零售企业层面的巨大推动和行业外对竞争引入了崭新的机制。

随着社保改革的深化,医保定点药店队伍的建立,药店体系相应地产生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医保定点药店标准。

从各地评定医保定点药店的条件看,能纳入医保定点药店的门店,其软、硬件基础都比较好,素质比较高,布点更强调符合参保人的方便购药等突出特点。由于定点药店要求比一般药店高,要获得定点药店资格,自然就要自我提高,主动向标准靠拢。因此,下一轮门店建设中,高标准、高素质将成为方向和主流,医保定点标准将是低水平门店建设的终结者。

随着社保改革的到位,医保定点药店体系将拙壮成长,也将为长久未决的医药分业改革铺奠良好的网络基础。

我们注意到,医保定点药店的出现,在三个方面改变医药零售规则:一是参保人有了自主支配医疗资源的权利。药品消费的决策权,再也不局限于医生的决策和医院药房的单一售卖渠道。城镇居民将更多地选择“大病进医院,小病进定点药店”的药品消费模式了,他们自己购买一些适用的医保OTC品种,并用自己的医保帐户的资金付费,改变了从前只能在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框架下的用药格局,显然更为方便、省时和经济,更符合医保改革“低水平、广覆盖”的目标。经历了“非典”洗礼的人们,小病进药房可能更成为大众的首选;二是定点药店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医改政策的实施,定点药店在医改框架下具备了与医院药房平等竞争的条件,因能一道为参保人服务而增加了更多的业务机会;三是医药的社会化专业分工将成形。医疗单位下一阶段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医疗技术服务上,而药品零售服务可以让更为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药店来完成,社会分工更为专业化,因体制不顺而产生的一系列用药问题也将在医药分业的运作环境中迎刃而解。

尽管当前医保定点药店数量仍少,城镇医改参保人队伍还小,但是,定点药店的出现对医药零售业的发展赋予了新的生机。我们相信,随着下一阶段商业保险在医疗保健领域上的延伸发展,政策主体的完善和竞争机制日臻成熟,零售药店业务也将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医保改革将为医药零售业的成长和成熟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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